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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第 1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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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颌被来人捏住,沈星吃痛睁眼,因为距离太近瞳孔微缩。

多托雷却轻笑了声,让沈星没预料到的是他竟然摘下自己的面具,两双截然不同的赤眸四目相对。

多托雷意味不明说:“你这双眼睛,还真是漂亮,给我怎么样?”

沈星:???

什么情况,我在哪里,我怎么在这里。

卧槽,多托雷!

神经病,我怎么突然到他手术床上了。

“呵,在你写下那本小说造谣的时候,就该预见有这么一天。”多托雷俯身,近乎痴迷地凑近他注视着沈星的眼睛,沉浸在如同火焰般的纹路晃神。

指腹摩擦滑腻的下颌,沈星急得快冒火时却听他说:“我改变主意了,要不然,让你体验一下自己写出来的内容。”

“比起那个傻子,我更喜欢你。”

下一秒,多托雷朝着惊恐的沈星压来。

“啊啊啊——”

惊恐的尖叫划破落日余晖,惊起落在房顶的鸟儿。

横躺在上的黑发少年猝然睁眼,盖在脸上的厚厚纸张因少年起身而滑落,在暖阳下显得更为炽热的眼眸闪烁不定。

街道的商贩叫卖此起彼伏,孩童们嘻声笑语,餐馆冉冉升起炊烟。

喧闹声,勾人的香气让他定神。

恍如隔世。

原来是梦。

心跳渐渐平定,沈星深吸口气又吐出,弯腰去拿从身上滑下去的手稿,整理好页码顺序,他细细端详。

他叫沈星,是现代人。

没错,就是你想的穿越,因为熬夜赶稿猝死在家中,享年18岁。

至于赶稿,也不是画搞,他是专业的同人文写手。

专门给米忽悠的原神写各类稿件,包括玩家们想看的那些咳咳同人小说,他来者不拒。本人又是个执行力特别强的人,存不住单子,接下就想立马写完。

熬夜是家常便饭,日夜颠倒,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,谁让他每到夜晚就文思泉涌呢。

写过小说的都知道,灵感是不可错过的东西,一旦错过,抓不住那时的感觉,也写不出满意的文章。

一来二去,即使他再年轻也抗不过透支的身体。

眼前一黑,结束了他的大学还没开始就毕业的生涯。

原本还以为会去见阎王,但没想到一醒来见到的不是青面獠牙的鬼差,而是俊美无俦的钟离。

像是做梦一样,游戏里的角色出现在面前,沈星不得不相信,他穿越了。并没有像穿越小说里描述的借尸还魂,他的外貌和现代的他一模一样,要说变化,只有他的眸色。

炽热,宛如跃动的火焰。

据钟离说,他是被对方在山里捡到的。沈星对此的解读是他是身穿掉到山里,被钟离撞见了,要不然他可能都醒不来,也算是好运没有被郊外的魔物和野兽吃掉。

一辈子的运气都用在这里了。

拍了拍手里的纸张,沈星坐在屋顶上看自己刚出炉的新一本小说。

纸张上毛笔字古逸秀劲,这都是钟离教导的成果,要不然他一现代人,用毛笔写出来的字和狗爬差不多。

第一张纸上正中间只有两行字:

《病娇实验狂魔和他的落跑执行官》

作者:阿九

想到他都写了什么,沈星露出贼笑,这里面当然写的是一些狗血(划掉)扭曲狗血的爱情故事,看名字就知道其中一位是谁了,还能有谁,就是他做梦梦到那位愚人众执行官第二席博士,多托雷。

沈星对刚才的梦不以为意,他习惯了,有时候写作的灵感都是来源于梦境。

至于落跑执行官,是公子。

他这波算是搞了个大的,不把他们雷死算他不行。

沈星很恶趣味,在现实中他就一点不收敛,穿越了按理来说不应该写这些小说,更何况有可能被本人看到,但你想错了,他别的不大,胆子是一等一的大。

在正主面前乱舞,怕什么,他又不知道自己是作者。

马甲除了天知地知我知,没人知道。

如果真有天他暴露了,抱紧钟离大爹的大腿就行了。

而且钟离对他莫名的好过头,不过分亲近,又不疏离。甚至沈星觉得钟离有时候会看着他思考着什么。

如果非要用词来形容,那就是朋友!

他要是塌房了,钟离怎么也得救他。

虽然这两位执行官关系不好,给他们拉郎。这本书出版后除了认识他们两个的人,别人沈星保证他们会嗑生嗑死,还会大骂迟来的爱比草都贱,追妻火葬场了吧!

至于最后的结局,沈星很坏,给设了BE结局,双死。

从另一种角度来说,这也算是HE的结局。

书的具体内容现在就不透露了,沈星翻了翻厚厚一沓手稿,他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他写这些东西,都是出门写,就算离他最亲近的钟离都不知道他写小说。

只知道他每天都在外面浪,因为他有风系神之眼,有自保能力钟离甚至都没关心过他的安全,像是很笃定他出不了事。

沈星摇摇头,摸出笔想了想在作者名下添了句:本书纯属虚构,与现实人物无关。

完美!

这下可不能诬赖我了哦。

沈星扬起一个放肆的笑,赤眸中的火焰灵动的燃烧,转而将手稿放进钟离给他的储物空间,单手撑住掌下屋檐,身姿轻巧落到地面。

腰间的神之眼散发着璀璨的青芒,随着主人的动作摇晃。

修长的指尖拂过宝石上的风纹,沈星至今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被温迪注视的,他也没有强烈的愿望,但有神之眼总比没有好,这风系也确实很好用。

很适合速度型竞技,比如:逃跑的时候。

不过他才不会逃跑,沈星更喜欢上去干,走在璃月港的街道,他一边享受烟火浓郁的烟火气息,一边朝着新月轩的方向走。

上一本小说赚了不少钱,但也快花光了,要不然沈星为什么还要继续写一本新的。开始他要将那本小说投给万文集舍,结果纪芳小姐姐看了他写的小说面色一变,还说他小小年纪不学好,写这么污秽的东西,驱赶他快拿走。

细细看,她脸都红了,估计都没看过这种爆炸的小说。

也是,沈星瞄了眼她摊子上的书,是些璃月历史和一些民间故事,都是非常正经的书。

于是他去稻妻找了八重堂,很荣幸当日碰到了八重神子,收下了他的第一本小说:《现代人穿到游戏里怎么破?!》

很有意思的一本小说,讲的是一名叫沐白的人类穿进了一款乙游游戏里,一个大直男被群男环绕最终被掰弯的故事。

神子阅书当编辑多年,总算有一本新颖的轻小说出现,文笔也相当不错,其中主角被群男“攻击”的过程也惹人发笑,神子看的很满足,当即审核通过,其中的一些晦涩描写神子甚至还表扬了他,说很自由,不但给沈星的书批量印刷,还给了他巨款。

让他之后写出新书再去。

落日余晖渐暗,已是吃晚饭的时间,沈星加快脚步前往新月轩,途中还听到有人提到了他的笔名。

“姐姐你看,这本书是我稻妻那边的朋友寄给我的,这小说好好看!”

“小说?”略大的女人疑惑,书籍翻动的声音响起,片刻后欲言又止:“这书……好那个啥啊…两个男人。”

“你就说好不好看吧!”

“咳咳。”

纠结一会暴露内心:“还挺有意思的,阿九?这个作者我以前怎么没见过,写的还挺新颖,这乙游是什么意思?”

“在最后,最后那一页,作者有解释的!”

沈星朝声源处张望,恰好看见有些鬼鬼祟祟凑在一起看同一本书的两个小姑娘,在他这角度恰好能看见她们嘴角勾起来的姨母笑,还在小声窃窃私语。

他也勾了勾唇,暗想有品。

这就已经暗暗流传到璃月了,挺快。等他下一本爆炸性的小说出书,保证你们对执行官有新的看法,沈星憋笑路过她们,走到新月轩门前。

“月疏姐姐晚上好,来一份明月蛋,照常就行。”

钟离对明月蛋的要求很严,虾仁和鱼肉的比例一定要按他的来,要不然都不吃。沈星想起头一次他带明月蛋回去,钟离一脸拒绝的表情就头疼。

月疏见是沈星,点点头,吩咐厨房打包。这少年她见过很多次,最近才出现在璃月港,是往生堂客卿钟离收养的孩子。不止一次来他们这里带饭回去。

“还要其他菜品吗?”月疏问:“金丝虾球也不错哦,正好刚出锅。”

他确实很喜欢吃海鲜,特别是虾之类的,但钟离很不喜欢海鲜,明月蛋里的虾和鱼都尽量少放,他拿虾球上饭桌是不是不好?

但实在馋的很,沈星摸了摸钱袋,肉疼点头:“行,给我拿一份。”

他吃快点,不让钟离看见不就完了。

拿上打包盒,继续去其他餐馆买了点其他的菜,眼看天色不早了,沈星匆忙运起神之眼,飞快在街上跑,路过三碗不过岗还买了坛酒带上。

熟门熟路推开往生堂的大门,沈星风风火火扑到钟离面前,把手里的大包小包拿出来摆在桌面,胡桃听到声响捂住咕噜响的肚子过来,“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,我都饿了。”

沈星累的大喘气,抬起灼人的赤眸弯起眼,“今天睡过头了。”

钟离看桌上的菜,沈星把他们的喜好记得很清楚,淡淡扫过少年放在桌上的酒坛,顿了下,他道:“野外不宜休憩,若有魔物——”

沈星摆摆手,“知道了钟离先生,我今天没去野外,在璃月港屋顶晒太阳,太舒服了就睡着了,结果一醒来发现天色已经不早了。”

钟离颔首,没再多说什么,当着胡桃的面作出请的姿势,胡桃已经习惯钟离这番举动,只当是他家客卿谦逊有礼,“都三个月了,还这么客气呢,快快快,本堂主要饿死了。”

不知道钟离身份的胡桃当然没觉得有什么,沈星可是知道面前的钟离是岩神,对他这么客气还真不习惯,让他想起第一次被邀请吃饭时钟离对他的反应,差点没把他吓死。

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风神呢。

只是一个人类,还不是提瓦特的本土人,干啥对他这么礼貌。

沈星不习惯地和钟离对坐,悄悄往旁边挪了挪,钟离这样总让他产生一种他们是平级的错觉。嗯……也许钟离好客,把他当成孩子看?

……那也不要这么对他,怪让人心慌的。

“原来已过三月有余。”

时间对于身为岩神的钟离来说,很虚幻,不可捉摸,一闪即逝。

钟离坐下,感慨看向狼吞虎咽塞虾球的沈星,落在他手里的金丝虾球一顿,做好心理建设后不去看他的吃食,视线落在炽热眸光的眼睛,又看了看他的脸,“沈小友叫我钟离便好,不必称呼先生。”

“咳咳咳!”

顾及钟离不喜海鲜,沈星尽快消灭虾球,猝不及防听到钟离要他改称呼的话沈星差点被噎死,撸起酒就往嘴里灌,沈星很能喝酒,对他来说喝酒就像是在喝水。

钟离对他投来担心之色,沈星只觉得骇然,脑子里都是活见鬼了,连忙道:“好的,钟离先生。”

说了也白说的钟离:“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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